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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侦探小说

2000-10-1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于洪笙 我有话说

1998年由中国出版者协会少儿读物工作委员会和中华读书报联合进行的“中国的孩子爱读什么书”的调查结果显示,侦探惊险作品独占鳌头;两年后,新闻出版署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中心做的中国首次国民阅读倾向调查在2000年3月公布,在占据首位的文学类中,武侠小说第一、纪实文学第二、侦探小说第三。客观上说,武侠小说有金庸这杆大旗,已经辉煌了二十年,而纪实文学近年来始终火热不假,但多因“纪实”为主,不能归入小说类。因此,就小说这个样式来说,不凭名人效应、轰动事件,只凭文学的魅力占据前列的侦探小说就相当引人注目了。这两项阅读调查表明,侦探小说在我国当代国民(尤其是青少年阶段)的阅读生活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这是当今文化工作者不能不重视的情况,亦引发了笔者的几点思考。

一、侦探小说的价值何在?

其实,侦探小说在我国当代国民的阅读生活中占据的重要位置,是和它在世界图书销售市场上的位置相同的。这个向有“智慧文学”之称的文学样式,自1841年产生以来,集科技、法制、人文精神于一身,以曲折的情节、强烈的悬念、严谨的逻辑为表现手段,在全球拥有广泛的读者,是世界文学中少有的畅销、常销的图书类。据说,美国的孩子读的第一本文学作品往往是侦探小说,这可能与他们那位在战时喜用侦探小说来调节大脑的罗斯福总统有关;在文学大国法国,喜读侦探小说的读者占全体读者的35%;而前苏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高学历、高智能的科研人员中70%的人喜读侦探小说。目前,侦探小说约占世界图书市场的三分之一份额,被认为是世界文化中最活跃、最易沟通的文学样式。

那么,这种文学样式为什么具有这么大的魅力?它的文学价值何在?早在20世纪30年代,意大利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安东尼·葛兰西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侦探小说这类书籍为什么总是令人读得如此入迷?它们能使人们得到什么样的满足?符合怎样的兴致?它给予人民什么样的特殊幻美?”而德国无产阶级杰出活动家别尔脱里特·布列赫特则在《关于侦探小说的盛行》札记中简洁地指出:“这类小说使人精神上得到满足……故事中道出了人类行为的因果关系。”笔者从1984年始涉入对侦探小说的研究,最初的动机亦是对少年时代迷恋这类文学样式的回忆。正如钱钟书先生所云,在没有电视机的时代,深夜灯下沉浸于侦探小说亦是少年人最大乐趣。如今按有关文学理论去讨论它何以有如此大的魅力风靡世界,拙文做以下几点分析:

1、适合文学的本义。

有人认为,没有任何一种文学样式能像侦探小说这样给读者提供多元的审美参与乐趣。它不仅诱动读者心理上、感情上、思想上的参与,还直接调动了读者逻辑上、思维上、判断上的参与。这使侦探小说完美地展示了游戏的文体本能,充分引发读者的好奇心与探秘心,为小说创造了一种使读者参与的趣味性;提供了一种崇尚智慧创作的方向。

1991年挪威作家乔斯坦借用侦探小说的形式,出版了一部风靡全球超级畅销的哲学奇书《苏菲的世界——你是谁?》在全球35个国家出版,1995年雄居各国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前几年翻译到中国亦立即成为热销书。作者的聪明就在于使读者“能以阅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流览世界哲学史而不觉枯燥乏味”。侦探小说文本上的巨大优势助它获得成功。

好奇地逗留在事物面前,屏住呼吸及密切注视着它们的奇异性,这是人的特性,而正是这种好奇心,促使人类产生了区别于动物的伟大想象功能,想象这一人类本身所具有的天性,是人类生存发展和创造文明的需要。正是想象才构成了人类行为中的创造性的基本特征,没有了想象,只知道追求近前目标,就会减弱并失去的活力,正是想象,激发着人类走向一个又一个尚未可见的未来世界,充满希望地在尚未发现的旷野上驰骋。任意想象去探秘、去历险、去体验英雄般的感受,侦探小说满足了人类这个古老的愿望。作为一种智慧文学,它情节的主要框架是解谜,而读者的阅读实质上即是参与分析、判断、推理的解谜过程。对青少年读者来说,这更能激发他们的好奇心及探险、揭秘的心理,进而满足他们想象的乐趣、思索的乐趣、发现的乐趣、参与的乐趣,使他们在阅读的愉悦中,不知不觉中进行了思维训练,提高了智能。从这个角度,人们又称侦探小说是“脑力体操”,这种脑力体操对当今青少年尤为重要,日本东京创造力开发研究所所长山上定也先生认为:“推理锻炼可以使头脑聪明,而作为一个现代人,应当及时掌握当代独特的成功利器——信息推理术,并把它和演绎法相结合,就能使你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而以高超的创造力迎接信息社会的挑战。”这番话倒是从另一角度回答了孩子们为什么爱读侦探惊险作品的问题。

与此同时,侦探小说的巨大魅力,还在于它审美的主体意识被读者认可有关。一篇优秀的侦探小说,不管故事发生在何国何时,不论篇幅长短,它们都不能缺少一位正面人物,而这个正面人物继承的是世界文学传统里,如史诗、悲剧中的英雄原型。在这个带有英雄色彩的正面人物身上,寄托着人文精神对人类优点的描述,如正义、智慧、维护文明秩序,为制止法制生活中的失衡、偏颇而奋不顾身。他的主体性格应是伸张正义,嫉恶如仇,尽忠职守,视死如归。正是这样一个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奉献精神、牺牲精神的文学角色,被创造者赋予的理想色彩,是人类在生存、繁衍、发展、进步、创建文明的过程中所必须发扬光大的。正如批评家维尔哈伦所说“文学的主旋律是对人的肯定,和人性的张扬。”因为信仰、理想犹如阳光对于万物,是被人类自己肯定,歌颂的。因此它便具有了永久的魅力。这种理想色彩的魅力,满足着人类对英雄的崇拜,也就是人类对自己理想的肯定。对青少年来说,对英雄崇拜更是人生成长的健康心态,因为每一个人的生活史都会表明为一种完全独特的受引导的道路。侦探小说中的正面人物美德与智慧吸引着每个时代的青少年走向塑造自身的成人之路。应该说,侦探小说文本的这种重要审美功能,我们的理论界给予的研究太少太少。

2、适合小说的样式。

英国当代作家佛斯特在他那本著名的《小说面面观》中为小说定义:“小说的基本面是故事,而故事是一些依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的叙述,而好故事则是使读者悬疑不断逗引其好奇心的”,凡是看过侦探小说的读者都会知道,侦探小说因题材决定,天生就是好故事。

佛斯特进而说:“小说的较高级的技巧是情节,情节也是事件的叙述,但重点在因果关系上”。他又说,好奇心是人类最原始的能力,而情节即是回答“为什么”的,“情节是小说的逻辑面,一本结构紧密的小说,其中必然事事相关因果关系,即使能力最强的读者也得等到小说结束,才能居高临下分辨出书中的千头万绪。”他强调说:“这就是小说中的奇诡或神秘成分使然——有人空泛的称作推理成份,这种神秘成份对情节的进展极为重要”。这几乎是给侦探小说情节艺术下定义,因为侦探小说作为设谜、解谜的强情节小说,既要遵守“事事相关的因果关系”,又要必须细致布局,逻辑严密。

而佛斯特认为的作家梅里狄斯能在情节上匠心独具,把某些东西秘而不宣,保持神秘,“读者没有智慧绝难欣赏的技巧,”又正是侦探小说在情节上的拿手好戏“悬念”。

悬念,是欣赏者对人物命运和故事发展的一种急切期待的心理状态,在心理学上称之为“由于持续性的疑虑不安而产生的期待心理”,在文艺学中则称为“在处理情节结构时运用各种艺术手法引起欣赏者对故事发展和人物命运关切的紧张心绪”。读者打开一部具有合理而巧妙悬念设置的侦探小说,犹如一次惊心动魄的历险,他根据作者在开篇提供的种种蛛丝马迹,进入寻幽探密,破谜解案的过程,直至真相大白,罪犯伏法的清朗结局,其中正是作者布置的扑朔迷离的悬念,跌宕起伏的情节,使读者或紧张、或恐怖、或焦急、或期待,与书中的正面人物共同经受智慧、毅力、勇气的的磨砺,从中获得一种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得到的精神满足。这也正是葛兰西说的:“人们在幻想着‘美丽的’‘有趣的’冒险,这种冒险应是自己个人不受约束的主动的精神的表现”。而这也正是侦探小说长盛不衰的魅力之一。

悬念还能给读者提供其它多层面的审美参与,随着悬念逐步解开,读者可以获得“谁”(罪犯是谁)“如何”(怎样做案)“为什么”(犯罪动机),侦探小说含有的三个基本层面的答案,同时还可获得谜底揭开的欢愉,看到罪犯受到公正惩罚后道义上的快感。苏联著名侦探小说作家阿达莫夫认为这几种不同的审美参与,本来一部分是属于写事件的叙事小说给予的,一部分因是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而属于心理和社会性的“探索性小说”给予的,“如今二者能完美地融合在侦探小说里”。因此说,一篇优秀的侦探小说确是文学佳作,因为它可以承担起文学的多种审美功能。

3、适合塑造鲜明生动的人物

佛斯特认为小说中的虚构部分不在故事,而是“一切以人性为体,而其主宰感情是将一切事物的动机意愿表明出来,甚至热情、罪恶、悲惨都是如此。”侦探小说又是多么符合这条原则,不同的是,佛斯特认为,小说家喜欢写死亡,“原因是死亡可以简洁整齐结束一本小说”;而侦探小说必须写死亡,只是反过来把死亡作为故事的开篇而已。

佛斯特把小说的人物分做扁平和圆形。他说:扁平人物在17世纪叫“性格”人物,现在他们有时被称为类型或漫画人物,这种人物的好处之一在于易辨认,之二在于他们易为读者所记忆。他把狄更斯笔下的人物都列入扁平型,并评论说狄更斯所创造的虽是一群简单易辨的类型及漫画式人物,获得的效果却绝不单调、枯燥,他们反而饶富人性深度。且不说佛斯特认为的这位英国大作家,在他的众多作品中,就善于编织情节、布置悬念,最终在其好友侦探小说作家柯林斯的影响下,写出了一部未竟但绝对出色的侦探小说长篇。只说佛斯特认为的易辨易记忆的扁平人物恰恰就是侦探小说塑造人物的优势。佛斯特讲:狄更斯用类型人物所获得的成就提示:“扁平人物绝非那些苛刻的批评家所想的那么一无是处”。此话,正好用在我们对侦探小说塑造人物的评价上。

侦探小说受题材所限,人物塑造多属扁平,(也有作家能用这个样式写出“有真真实实思想感情的”圆型人物,但那只是极少数)。扁平人物不仅不是一无是处,而且光彩照人,因为全世界妇孺皆知的福尔摩斯就是个伟大的扁平人物,在浩如烟海的世界文学人物画廊里,读者一眼就能把他认出。说其“伟大”,是指侦探小说模式创作出这个全世界读者不允许其死去的文学形象,他要永远活着,至今每天接待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访问者、求助者。这不仅标志着此形象文学上的不朽,更重要的是现实生活中世界读者对他的需求,是文学产生之日起,任何文学形象所不能比拟的,这表明侦探小说这种文学样式,首先满足的是人类第一需求:生命原则。

综上所述,侦探小说不仅符合文学本义,而且游刃有余地适合小说的样式,因此作为一种可谓得天独厚的文学样式,它风靡世界,并在侦探小说女王克里斯蒂手下,创造了世界文学作品最高销售量的记录。前面那位借用侦探小说形式的作家乔斯坦的书畅销35个国家,发行300万册,而克里斯蒂的作品则是在102个国家销售,发行量达4亿册。不朽的文学形象,世界上最高的图书销售量均是侦探小说领域创作的。我们不能就此下结论,说侦探小说是最好的文学样式,但说它最受读者欢迎,极具文学魅力是不为过的。

二、对中国图书市场的忧思

面对两项阅读调查中显示出的当代读者对侦探小说的浓厚兴趣,笔者却产生了喜忧参半的心情,这种文学样式得到当代中国读者的认可自然可喜,但它传入中国的百余年中,可谓几起几落,虽然也产生了程小青这样的大家,然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始终没有给予它足够的重视,缺乏理论指导与文评点拨的中国当代侦探小说创作,其思想价值与艺术价值远远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平,又缺少出版社、报刊的扶持,与读者的极大阅读需求形成强烈反差,再加上市场法则的魔手操作,便出现了我国图书市场上一个令人忧思的局面:中国当代读者(包括孩子们)所读的侦探小说绝大部分是外国的作品,福尔摩斯作为智慧人物的符号,至今缺少华夏大地的精魂。面对中国图书市场出现的这个滑坡,面对今天无数喜爱侦探小说的孩子——下个世纪的主人们,我们该如何调整自己的步伐呢?当然这个话题也不属于本文探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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